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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行第四届精神文明建设模范人物颁奖典礼

市长、市文明委主任魏小东(左一)为省道德模范荣誉称号获得者王建设颁奖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李军代表市委、市政府、市文明委作重要讲话

市领导与市第四届精神文明建设模范人物合影

1月17日下午,鹤壁市第四届精神文明建设模范人物颁奖典礼在市人民会堂举行。会堂内,歌声飞扬,掌声阵阵,温馨感人。市长、市文明委主任魏小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连庆,市政协主席张俊成,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文明委常务副主任李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文明委副主任郭文涛,市政协副主席、市文明委副主任冯用全出席了颁奖典礼。市直各有关单位,受奖人员单位代表,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和部队代表共1300多人参加了会议。

颁奖仪式上,市领导分别为省、市道德模范,入选《中国好人榜》“中国好人”,志愿服务先进组织代表,省、市美德少年,2011年度市“十佳好人好事”获得者共计48位模范人物进行了颁奖。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文明委常务副主任李军代表市委、市政府、市文明委作了重要讲话。

李军指出,前不久召开的市委八届二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鹤壁市委关于建设文化强市、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实施意见》,其中要抓好的第一项工程就是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持续性、广泛性、典型性三位一体公民思想道德教育模式。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以这次颁奖典礼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不断推进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为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和谐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李军强调,今天受表彰的道德模范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展现了鹤壁人民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希望受表彰的模范人物,倍加珍惜荣誉,继续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践行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倡导者、文明新风的引领者。也希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道德模范为榜样,努力践行公民道德规范,大力倡树文明新风,不断开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富民强市进程,加快两个构建、实现率先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发布时间:2020-06-28 作者:5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