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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区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过冬

进入冬季以来,鹤山区采取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和孤儿救助等方式,帮助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截至目前,共发放救助金3017.5万元,惠及群众3.1万人。

为规范城乡低保工作,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鹤山区在政府网站公示城乡低保发放情况,加大监督力度;建立了低保经办人及村(社区)干部近亲属备案制度,对近亲属未享受低保的经办人和村(社区)干部建立了公开承诺制度,并定期核对,确保低保公平公正。今年年初以来,共发放城市低保金2248万元,惠及4187户8283人;发放农村低保金364万元,惠及2410户2641人。

为缓解大病困难家庭医疗压力,该区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设立城市和农村医疗救助基金专账,做到专款专用,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及时上报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监督。今年年初以来,共救助大病患者629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49万元,有效缓解了大病患者家庭的医疗困难。

在落实五保供养制度方面,该区进一步健全五保供养工作机制,明确区、乡(镇)政府在五保供养投入、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责任,确保五保供养法规政策落到实处。今年年初以来,该区按照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的标准,足额发放供养补助金36.5万余元,惠及五保对象113人,有效改善了五保对象的生活条件。该区还针对因突发事件导致的急困家庭,按照申报审批程序,及时给予临时性救助。今年年初以来,共发放临时救助金95.5万元,748户家庭得到救助。

发布时间:2020-06-28 作者:5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