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归档 > 淇县组织开展“文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评选表彰活动

淇县组织开展“文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评选表彰活动

今年4月份以来,淇县文明委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文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评选表彰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引领了社会新风尚,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鹤淇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徐习海任组长,县文明办主任刘建贵任副组长,县直工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广局主管领导为成员的淇县“文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并在县文明办设立了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事宜。

二是制定方案,明确内容。明确了参加评选活动的家庭和人员范围,确定了评选表彰方法和程序,围绕“热爱祖国、遵守公德、民主和睦、尊老爱幼、移风易俗、讲究卫生、文明和谐”等内容和标准,制定了“文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标准,并要求各乡(镇、街道)把评选活动当作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与主要载体,与文明村镇创建、新农村建设、农村“清洁家园行动”等工作相结合,扎实开展评选表彰活动。

三是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和各行政村组织干部群众认真学习了“文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调动了广大党员干部参与的积极性,真正使广大群众在活动中受教育,当主角。同时,还组织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了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并对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开展的评选表彰活动进行了宣传报道,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是认真评选,逐级推荐。评选表彰活动实行村、乡(镇、街道)、县三级逐级评选,行政村通过评选表彰向乡(镇、街道)推荐候选家庭和候选人,参加乡(镇、街道)评选表彰;乡(镇、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评比总结表彰的基础上向县评选工作办公室推荐候选家庭和候选人,做到了层层评选表彰,逐级把关推荐,注重过程和表彰效果。

五是命名表彰,树立典型。县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在认真组织评委评选的基础上,以县文明委名义对获得全县“文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荣誉称号的家庭和个人进行了命名表彰,授予马春香家庭等72个家庭“文明家庭”荣誉称号,授予贾梅荣等36人“好婆婆”荣誉称号,授予王银平等64人“好媳妇”荣誉称号,并号召广大干部群众向先进典型学习,在全县形成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的社会主义文明新风。(淇县文明办)

发布时间:2020-06-28 作者:5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