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促进和规范文明行为,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水平。6月5日上午,鹤壁市第十八中学开展宣传《鹤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志愿活动。
活动当天,身穿红马甲的志愿者们向商户和过往行人发放《鹤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并宣传条例内容,对文明城市创建知识进行讲解,引导居民行文明事,做文明人。
群众们纷纷表示,要争当学习《条例》的先行者、实施《条例》的维护者、贯彻《条例》的践行者,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让文明之花处处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