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全市学习宣传贯彻《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座谈会举行。
据悉,《条例》作为我省首个志愿服务条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了志愿服务管理部门的职责、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对志愿服务的支持和激励措施等内容,使志愿服务从此有法可依。
会议要求,要提高认识,认清我市与志愿服务优秀地区的差距,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要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精神,依托媒体做好社会宣传;要搞好落实,厘清职责,推动活动便利化开展,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群众普遍需求设计项目活动,切实让《条例》精神在我市落地生根。
会上宣读了《关于2018年河南省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组织、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及优秀志愿服务社区的表彰决定》;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县区分管负责同志、部分优秀志愿者代表就学习《条例》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