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归档 > 关于表彰第四届鹤壁市道德模范的决定

关于表彰第四届鹤壁市道德模范的决定

(2014年3月7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推动道德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13年以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鹤壁军分区政治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组织开展了第四届全市道德模范评选。经过群众推荐、资格审核、媒体公示、投票评选、综合评定等程序,市文明委决定,授予董恩科等8名同志第四届“鹤壁市道德模范”称号,张振民等11名同志“鹤壁市道德模范提名奖”。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继续发挥道德模范的带头作用,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作出新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向道德模范学习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以模范人物为榜样,进一步加强道德建设,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践行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倡导者、社会文明新风尚的引领者,为加快推进两个构建升级版,努力建设生态之城活力之城幸福之城,使全市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1、第四届鹤壁市道德模范名单
  2、第四届鹤壁市道德模范提名奖名单

附件1

第四届鹤壁市道德模范名单

一、助人为乐类

董恩科:男,83岁,浚县小河镇田庄村村医

杜香云:女,69岁,鹤山区中山北路街道办事处西二巷社区居民

二、见义勇为类

李应喜:男,64岁,中共党员,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退休民警

吕志强:男,49岁,山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干部

三、敬业奉献类

王玉凤:女,58岁,淇县城市管理局环卫工人

胡满叶:女,41岁,山城区石林镇李古道小学教师

四、孝老爱亲类

李桂香:女,68岁,淇滨区九州路办事处九州社区居民

李爱玲:女,33岁,山城区鹿楼乡元泉社区居民

附件2

第四届鹤壁市道德模范提名奖名单

一、助人为乐类

张振民:男,73岁,中共党员,山城区利民社工服务站站长

王玉荣:女,59岁,鹤煤公司八矿家属院居民

二、见义勇为类

张连云:男,31岁,淇滨区大赉店镇吕庄中心校教师

王宁:男,28岁,淇滨区大赉店镇吕庄中心校教师

刘焱贵:男,45岁,鹤煤公司六矿运二队职工

三、诚实守信类

李刚:男,44岁,中共党员,浚县国税局善堂税务分局税收管理员

唐俊花:男,79岁,山城区鹿楼乡故县社区居民

四、敬业奉献类

董克海:男,43岁,中共党员,淇滨区九州路办事处兰苑社区党支部书记

张琳宏:女,33岁,中共党员,鹤山公安分局社区警务大队三中队民警

五、孝老爱亲类

申保林:男,52岁,中共党员,淇县人民法院行政科干警

王荣粉:女,61岁,开发区海河路办事处侯小屯村村民

发布时间:2020-06-28 作者:5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