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扶贫办、民政局、妇女联合会、市文明委有关单位:
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孝老敬老的传统美德,积极倡树道德新风尚,进一步落实省、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精准扶贫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全省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农村开展孝善敬老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把加强乡风文明建设与助力脱贫攻坚相结合,重点面向我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老人,大力开展孝善敬老活动,通过加强孝善宣传教育、成立孝善理事会等措施,在全市农村形成家庭孝心养老、社会善心敬老的良好风尚,助力精准扶贫,构建和谐社会。
二、主要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因地制宜。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发挥主导作用,因势利导、搭建平台、烘托氛围,推动活动深入开展。鼓励各县区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本地实际,自行探索孝善敬老活动的形式和载体,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开展活动。
——坚持子女为主、自愿参与。孝善敬老活动的核心是通过宣传教育和激励约束,充分发挥子女孝敬老人的主体作用,引领子女自觉弘扬孝老爱亲的家庭美德,树立集体荣誉心和自豪感。
——坚持分步实施、循序渐进。2018年1月底前,各县区103个贫困村都要开展孝善敬老活动,2018年6月底,覆盖到全市有贫困老人的村庄。鼓励县区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在做好对贫困老人孝善敬老活动的同时,面向所有农村老人推行孝善敬老活动。
三、活动内容
(一)成立孝善理事会。在村“两委”指导下,成立孝善理事会,注重提名推荐村中威信高、办事公道、为人正派的党员、群众中的新乡贤等担任会长。孝善理事会在村“两委”指导下,主要负责开展选树孝老爱老道德模范、倡导农村尊老爱老、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等活动,综合采用教育手段、经济手段,激励先进,督促落后,推进各项工作落实。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和村设立孝善敬老专项资金,用于帮扶救助贫困老人。
(二)开展宣传教育。利用报纸、广播、公益广告、文化墙、橱窗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教育引导,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家庭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利用多样活动形式和载体,集中开展以移风易俗、家庭美德、家庭教育、健康卫生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新时代新农民新生活”宣传教育活动,促进群众文明素质提升。
(三)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孝老爱亲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儿女”等先进典型选树活动,设立孝善光荣榜,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营造孝老爱亲、向上向善的良好氛围。
(四)解决群众生活困难。各级结对帮扶文明单位、驻村工作队、驻村第一书记所在单位等,要利用重要节日积极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重点走访60周岁以上贫困老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印制移风易俗、孝老爱亲、脱贫攻坚等内容的文明乡风年历、春联宣传品,发放给贫困群众。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孝善敬老活动是倡导农村尊老敬老爱老、弘扬中华传统孝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助力解决农村老龄贫困人口脱贫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移风易俗、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及时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完善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加大指导力度,督促乡村立即行动,有效有力地推进孝善敬老活动扎实开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党委、政府要抓好孝善敬老活动的开展和孝善理事会的建设管理。各地宣传部门要做好牵头统筹工作,对孝善敬老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动员。文明办要抓好活动的沟通协调,深入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扶贫办要对农村建
发布时间:2020-06-28 作者:5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