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们:
建设生态文明、活力特色、幸福和谐之城是我们共同的愿望。增强文明养犬意识,规范文明养犬行为,是每个养犬人的责任和义务。在此,我们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倡议——
遵守公德,规范养犬。广大市民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文明养犬人,做到不带犬只出入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
和谐相处,尊重他人。广大养犬市民要体谅他人感受,防止犬只影响他人,特别在早、中、晚居民正常休息时段,尽量避免犬只在生活区内狂吠。犬只外出,要用束犬链绳)牵引,并为犬只配戴嘴套,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避免犬只接近儿童、老人、孕妇等特殊群体。
定期防疫,避免传染。广大养犬市民要严格按照犬只防疫有关规定,及时到防疫部门为犬只进行免疫检查、注射疫苗。如发生犬只不慎咬伤他人事件,要积极对伤者实施救治。
积极管控,爱护环境。养犬市民外出遛犬时,要随身备好清理犬粪的工具,及时妥善处理犬只在户外排出的粪便,保持周边环境卫生,共同维护美丽鹤城名片。
鹤壁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