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文明办[2012]42号
各省辖市文明办:
近年来,我省农村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四个重在”要求,坚持以实现农村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以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设卫生保洁设施,建立卫生保洁制度,健全卫生保洁队伍,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扎实组织开展“清洁家园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推动“清洁家园行动”深入开展,根据工作安排,今年12月份将评选表彰一批全省“清洁家园行动”先进村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形成新一轮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热潮,促进乡村文明程度和农民文明素质进一步提高,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评选条件
1、卫生保洁机制形成。制定卫生清扫保洁制度、管理制度和卫生公约。每户配备一个垃圾桶,村中设立若干垃圾池,建设垃圾集中堆放设施。建立卫生保洁员队伍,对全村的道路、街巷、集市等进行日常清扫保洁和清理运送,实现垃圾定点存放、定时清运、集中处理。村户卫生保洁实现常态化。
2、村容环境干净整洁。村内道路硬化,街巷平整、干净、畅通,房前屋后地面平整,无房屋乱搭乱建,无杂物乱堆乱放,无污水乱泼乱流。村庄周围、村内街道两旁栽花植树。
3、农家庭院整洁美化。庭院无乱堆乱放,无残垣断壁,地面干净整洁;厕所通风透气,有防蝇设施,墙面、地面干净卫生;禽畜圈养,圈舍定期清洁,无卫生死角;垃圾实行容器存放,定期清理;庭院植树种花,绿化美化。
4、居民住室整洁卫生。住室内明亮透气,干净无异味,家具和物品摆放整齐,床铺、衣被整洁卫生。厨房墙体、地面整洁无污垢,厨具、餐具干净卫生。
参评先进乡镇须有60%的村达到上述评选条件。
三、有关事项和要求
1、认真组织考评。各省辖市文明办要根据省文明办《关于2012年全省农村深入开展“清洁家园行动”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和评选条件,对拟推荐的村镇认真进行抽查、考评、把关,切实做到客观公正,优中选优,真正把那些基础扎实、成绩突出、在本地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先进村镇推荐上来,确保评选质量。省文明办将适时对各地推荐情况进行抽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确认。
2、及时推荐上报。12月5日前,各省辖市将推荐村镇经验材料(2000字,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工作成效)、申报表和推荐报告各一份报省文明办创建处(同时上报电子文档),逾期不再受理。
3、进行命名表彰。今年拟评选表彰全省“清洁家园行动”先进乡镇200个、先进村100个,表彰名额按各地“清洁家园行动”工作情况酌情分配。各地上报推荐名单经省文明办审核确定后予以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
附件:
1、全省“清洁家园行动”先进村镇分配推荐名额
2、全省“清洁家园行动”先进村镇申报表
河南省文明办
2012年11月26日
发布时间:2020-06-28 作者:5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