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11月30日,在中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鹤壁中院举行新任职法官宪法宣誓仪式。16名法官身着法袍,面向国徽作出庄严承诺,并依次接受了任命书。
刘明院长在宣誓仪式上对新任职法官表示祝贺并指出:作为一名法官,要牢固树立法律权限不能突破、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真正把法治内植于心、外践于行。要把依法办事作为根本要求,落实司法责任,确保公正司法。要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开展工作、解决问题作为基本遵循。同时,作为一名人民法官,要具备把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法律智慧,敏锐地洞察社会现实的方方面面,以及不同主体的利益呼声,在既有法律规范前提下,智慧地解决各类矛盾纠纷。
同时,刘明院长向新任职法官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正确看待得失,以平常心对待职位高低、权力大小、利益得失。二要始终远离低俗,为了法官职业的选择,甘守清规,严守铁律,自觉抵御金钱、关系、人情的进攻。三要过好阳光人生,提高自律能力,主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做到光明磊落,清正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