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这是近年来鹤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班子确立的总体工作目标。为尽快实现这一工作目标,鹤山区人民检察院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为抓手,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坚持以人为本、素质兴检、业务立检、改革促检和科技强检的工作思路,在增强凝聚力、激发创新力和提高战斗力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服务、保护等职能,为辖区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检察机关在群众心中的形象越来越好,这和我们坚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是分不开的。”鹤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丽红介绍,该院在1994年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也是全市首个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的检察机关。20余年来在各级文明委的指导下,按照“巩固、提高、争先、创优”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结合检察工作特点,不断丰富和完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内容,坚持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统揽全院各项工作。特别是今年伊始,鹤山区人民检察院面临着“省级文明单位”届满和五创的艰巨任务,如何保持20多年的省级文明单位”这一殊荣,是摆在院党组及全体检察干警面前一个光荣而严肃的课题。为此,院党组明确提出了“从高要求、持续推进、丰富载体、再创辉煌”的新思路,把省级文明单位创建融入服务发展、执法为民、构建和谐的工作大局,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持续发力、扎实推进。
该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紧扣检察工作主题,突出法律监督特色,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把化解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从完善办案制度、规范执法细节入手,进一步促进规范办案、文明执法。2014年至今,在人员少、案件少、人均办案率低的情况下,多项业务工作进入全市先进行列。该院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建立侦诉审协作、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案管办监督预警等创新机制,推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常态化、规范化。2014年,该院驻鹤壁市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该院在2014年、2015年连续被河南省检察院表彰为“全省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先进基层检察院”,职务犯罪案件快速高效办理等多项创新机制得到上级院的肯定和推广,并被评为亮点、特色工作。干警是文明创建活动的主体。鹤山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通过“文化育检”和“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狠抓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干警素质,从而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内在动力、执行力,提升了检察机关的整体形象。
该院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始终把实施“文化育检”战略作为强素质、树形象的基础工程来抓,坚持“以先进文化引导人、凝聚人、塑造人”的理念,以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文化育检”工程,树立了检察队伍新形象,营造了清新和谐、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有力地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
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该院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创新活动载体,通过开设道德讲堂,让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在全院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促进全体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教育干警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深化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构建和谐检察奠定强大的思想道德基础。通过开展争做“人民满意检察官”“诉辩对抗赛”“办案能手”评比等活动,以赛促学、以学促能,在丰富干警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时,激发干警的工作和创建热情。
鹤山区人民检察院有今天的发展,除了全体干警的勤奋努力外,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怀支持与厚爱,也是鼓舞其不断前进的号角和动力。“精神文明建设永无止境,检察事业开拓探索
发布时间:2020-06-28 作者:5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