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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农渠灌区管理处进村开展《鹤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鹤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9年12月1日实施。为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形成全民知晓、全民践行的良好氛围,5月15日上午,市工农渠灌区管理处和市水利局、市节水办共同在鹤山区姬家山乡石门村开展《鹤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过程中,市工农渠灌区管理处志愿者认真向村民讲解文明生活、文明饲养、文明出行、文明旅游等条例内容,引导大家遵守文明行为规范,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条例》宣传页100多份,提高了村民对《鹤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认同和了解,对村民养成良好文明习惯、树立文明生活理念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市工农渠灌区管理处将把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村民素质的重要抓手,通过引导一个村民、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让文明成为石门村最美的风景。

发布时间:2020-06-28 作者:51823